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示内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898-65316591